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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宁海县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
作者:薛少仙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8 11:14:50

   
  最近,宁海县委决定,宁海县将于2010年起在全部乡镇实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发展。从实事工程项目的征集、筛选、票决、实施、监督,最后由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实惠,宁海县乡镇人大代表票决政府实事工程是一项推进乡镇政府决策民主、促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方式,在试点实践中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做法
  今年以来,宁海县力洋、大佳何等乡镇积极试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把确定乡镇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的表决权交给人大代表,并由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项目建设,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体现了民意与民心,形成了“政府省心、代表满意、群众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其基本做法是:
  一是坚持群众参与,公开征集项目。议题来自民间,项目体现民意,这是试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重要特色。为使实事工程项目更具民意,每年11月左右,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牵头,组织乡镇党政办、人大办等同志组成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询等方式,公开向群众征集实事工程项目线索,并要求各基层单位和人大代表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在20天左右。大佳何镇用一个月时间走访了全镇9个行政村26个自然村,约谈有关人士20余人,征求到意见59条。力洋镇对镇土管所、教育结算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约谈,约谈有关人士7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126份,征集到意见102条。然后,将征集到的“实事工程”信息按村镇建设、公共管理、产业发展、教育事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筛选,并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编制实事工程征询表(菜单)。
  二是坚持集体讨论,论证筛选项目。为确保项目安排的科学性、统筹性、公平性,平衡各方利益关切,在论证筛选项目时,坚持项目内容上突出民生项目,地域安排上突出均衡兼顾,研究方法上突出集体决定。首先由专项工作小组对征求到的众多零散项目进行分类、归并和剔除,主要剔除一些预算资金过高、工期过长或立项条件不成熟,以及仅限于个别村受益、典型性不强的项目。经过初步筛选,力洋镇整理出62件实事工程项目,大佳河镇41件。其次是提交乡镇有关部门作初步核算,由乡镇政府财政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乡镇财力实际逐个进行论证、筛选和项目的初步核算,提出大致预算,形成比较详细的实事工程初步候选项目。最后召开乡镇长办公会议集中讨论,根据财政支出能力,形成初步备选项目;再分片征求人大代表、村、部门负责人意见,调整和完善初步备选项目,形成提交乡镇人代会表决的年度实事工程项目候选菜单。大佳河镇经过党政联席会议、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人大主席团会议讨论,最终确定提交镇人代会审议表决的2009年实事工程候选项目18件。
  三是坚持民主点菜,代表票决项目。“民主点菜、代表票决”是试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有序可控进行,总的是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充分酝酿、分组讨论的基础上由人大代表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排序,确定年度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从程序上看,首先是分组讨论,审议项目。在人代会上,由人大主席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的报告和乡镇长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概况的说明,然后安排代表分团开展讨论,对实事工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由人大代表按照打分规则对实事工程候选项目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提交表决的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其次是集体研究,确认菜单。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对分组讨论意见进行集体研究,根据代表建议最终确定候选菜单。第三是代表票决,形成方案。最终将实事工程“菜单”发给每位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全体会议上对实事工程候选项目进行票决,投票结束后,人大代表票决结果当场计分、当场报告、当场公开,按照实事工程项目得票数进行排序和确认。第四是项目写入报告,赋予法律效力。人大代表确定的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人代会上提交代表审议通过,赋予法律效力,还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代表票决结果。
  四是坚持全程透明,监督实施项目。项目实施透明才能更好地接受监督,确保顺利进行。在项目实施责任上坚持公开透明,对代表投票确定的实事工程项目,由乡镇长办公会议明确每项实事工程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实事工程建设计划书,同时将实事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书印发给每位人大代表,便于代表开展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在人大代表全程跟踪监督下组织实施,并在政务公开栏、有线广播及醒目位置公布和宣传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同时设立专门电话向全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在项目实施进度上坚持公开透明,制定政府实事工程完成内容计划表,实行月报制,要求各项目责任人每月汇报工程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同时,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每两个月一次召开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汇报会,了解建设进度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共同商讨,妥善解决。在项目实施监督上坚持代表全程参与,人大代表全程跟踪监督实事工程的落实进展情况,每个工程都成立工程监督小组,成员由人大代表、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乡镇干部组成。乡镇人大不定期组织本地的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开展巡视活动,全程监督工程质量,并召开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座谈会,鼓励代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依靠全社会力量,保证各项实事工程能够有质有量有序推进。
  五是坚持结果公开,绩效评估项目。结果公开是监督政府有效行政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估是确保项目实施高效、经济、保质的重要途径。宁海县力洋、大佳何等乡镇在试行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中非常注重项目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公开,从形式上看,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一是组织视察。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听取责任部门情况汇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乡镇政府做好工作。同时,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帮助乡镇政府化解实事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推动实事工程顺利进展。二是代表验菜。实事工程完工后,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验收,并通过效能测评的方式进行评估。三是年终评议。在次年的人代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关于年度实事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主动接受全体人大代表的评议。
二、主要成效
  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听取了民意,集中了民智,由原来政府“为民做主”转化为“让民做主”,议题来自民间、重点突出民生、解决依靠民主、结果赢得民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推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票决制在征集项目阶段采取了走访、约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为民意的进入提供了充足的通道;实事工程项目的最终确定权又完全地交到代表手中,使工程项目决策建立在真正意义的民意基础上,实现了公共服务决策的民主化。民主决策一方面解决了政府和群众视角不尽一致,导致政府拍板决定的实事与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往往存在一定差距的现象,防止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金而建成的实事工程与群众需求脱节,群众既不领情也不满意。另一方面体现了量力而为的科学性,由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对预算显示不合理或者超过能力范围的项目进行约束,破除人为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防止财政的浪费和损失。同时,工程的决策、实施相分离,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增强了决策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度,防止了腐败的发生。宁海试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也为村级基层民主建设提供借鉴,既是在“村务五议决策”等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提升而来,促成乡镇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试水,也对村级基层民主的深入发展具有示范和启示意义。
  二是推动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分配。财政资金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在有限的财力条件下,乡镇公共服务尤其是与民众关系非常密切的实事工程,面临均等化分配公共财政资金的矛盾。票决制通过广泛发动镇民来提出实事工程项目,并由代表来表决确定,解决了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并解决公共服务不平衡的问题,使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覆盖辖区的普通民众,避免了公共财政向某些地区、某部分人群过度集中或倾斜。自年初实施票决制以来,宁海两个试点镇共征集各类意见161项,经代表票决确定实事工程21件,涉及镇财政资金2026万元,总受益人群达5.07万余人。从票决确定的实事工程项目内容分布来看,涉及村镇建设、公共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镇客运站、公路工程等,均因受益人群广泛,被人大代表票决点中。收入差的农民因病致贫问题也在农村较为突出,代表票决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使公共服务尽可能地覆盖了所辖区域的大多数人群。
  三是拓展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途径。宁海两乡镇票决制实施过程中,乡镇人大代表在广泛收集民意、汇总项目,票决工程项目,监督项目实施和测评项目等环节中全程参与。通过积极参现和合理的制度设定,基层人大依法享有的监督及重大事项决定的职权找到了运行的平台,代表在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更加明确,代表确定和监督公共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往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也由全体人大代表通过人代会形式进行审议表决,但人代会会期只有半天到一天,所有实事工程项目都已经捆绑打包,重大事项基本只是走程序,群众也会认为代表没有行使好职权。而宁海乡镇试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人大代表有确定实事工程项目的权力,增强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镇人大职权虚置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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