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依宪执政理念,推进法治江山建设”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毛江妹,副主任毛井水、徐大清、徐柏民、徐惠民、毛建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骏,市政协副主席周君望,市人民法院院长盛秋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柯迅,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
会议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个公民的心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推动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围绕依宪执政,认真调研和谋划明年人大工作,更好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山提供履职服务。